员工被罚吃死神辣条进医院 该员工现在病情怎么样有脱离危险了吗?
2020-07-09 17:56:18因业绩不佳,悟空财税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业务部的7名员工都接受了一项新惩罚:吃辣条。
结果,辣条一下肚,
两个姑娘就进了医院。
记者调查发现,
这种“死神辣条”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
所有相关信息都是假的,
却在网上销售火爆。
业绩不佳,公司惩罚吃辣条
5月7日,又到了悟空财税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业务部的“惩罚日”。“业绩不佳,接受惩罚”是该部门的一项“传统”,一般在月初进行。此前,该部门曾进行过围绕办公大楼跑十圈或者二十圈的惩罚。和往日不同,今天主管李娇娇给出了两个选择:喝下1.5升的矿泉水,或者吃两小袋“死神辣条”。
“我们拿到手上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这个死神辣条其实不能吃。”
业务部员工小王(化名)说,因为都是四川人,大家觉得吃辣条比喝下一大瓶水简单多了,举手表决后,大多数人选择了吃辣条,
“没人跟我们说吃这个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不然我绝对不会选这个。”
据多名该部门员工确认,当天所有的员工都吃下了“死神辣条”。
多人感觉不适,当事人被送医
辣条一入口,烧灼感就十分明显,刘小雪硬着头皮吃了下去,没多久,胃部开始剧烈疼痛。根据其同事的描述,
“刘小雪吃完隔了一会儿她就开始冒虚汗,整个人从工位上直接倒在了地上。”
随后,刘小雪被同事送到了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根据提供的医院检查报告单,放射科CT检查结果显示,她出现了“小肠炎性激惹表现”。
刘小雪同事A对当天事件的描述
“我到现在经常胃痛。”
刘小雪在家休息了几天,医药费用一共产生一千多元,这笔钱后来公司予以报销,
“但是其他赔偿或者慰问就没了。我很担心这个伤害是长期的,那怎么办?”
除了刘小雪,当日食用了“死神辣条”的多名员工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不适。另一名情况相对严重的女生当日也被送医,检查结果为胃绞痛,并且打了止痛针。
一个月后被要求离职
辣条事件一个月后,6月24日,在该公司工作一年多的刘小雪毫无征兆地收到了离职通知。
“我说这个事情(吃辣条)对大家身体造成了伤害都是事实,也都有医院证明,我要求赔偿就各种针对我辞退我。”
刘小雪说,公司方给出的理由是业绩不达标,没有达到70分以上,
“但是我们部门没人达到70分,而且我一直业绩算好的。”
刘小雪对于自己业绩的评价,在多名同事处得到了同样的反馈。2名以上的刘小雪前同事明确表示,刘小雪的业绩在本部门排名“在平均水平以上”,也有人称她“业绩不错”。
刘小雪同事B对她业绩的评价
刘小雪同事C事件的描述,以及对刘小雪业绩的评价
“这不是辞退,我觉得这叫做‘优化’。”
7月7日下午,记者致电悟空财税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业务部前负责人(现大客户经理)李娇娇,作为刘小雪的前主管,她承认辣条事件的真实性,表示辞退刘小雪不是吃辣条这件事引起的,
“主要是她处理这件事的方式方法,感觉对公司太无情了。当然,除了这件事,也(还)有很多(其他的)事。另外,她的业绩也不全是她自己的业绩,很多也是分公司转过来的,公司资源什么的。”
公司回应:当事员工业绩不佳, 自愿离职
而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李佳楠则强调,刘小雪是“自愿离职”的。
“她自己(在离职协议上)签了字的呀,然后工资我们也全都发给她了,都有转账截图的。”
李佳楠说,劝退刘小雪是因为其业绩不佳,
“她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业绩很好,但是经常被客户投诉。我们此前也跟她多次沟通。”
但是从刘小雪的角度,这个故事有另一个版本。
“离职协议基本是人力填好了其他各项资料,然后逼我签的。守着我,不签就不让我走。”
根据她提供的一份录音,录音中刘小雪本不愿意签字,要求公司就辞退原因给出明确理由,并出具书面说明,薪资在离职当天发放。
“你是要那个离职单单干啥呀?体体面面地走不好么。”
李佳楠在录音中称,所有工资和相关提成会在下月发放,7月7日下午接受采访时,李佳楠说这笔钱已经全数转款给刘小雪,有转款截图为证,并愿意提供。但随后该电话不再接听来电,多次微信申请也未通过,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未见到公司方的转款明细和刘小雪签字的离职协议。记者将持续联系公司方,厘清来龙去脉。
“死神辣条”信息全是假的
“他们(业务部)主管李娇娇是在某大型电商平台买的这个辣条。”
悟空财税成都分公司人力资源工作人员李佳楠在接受采访时承认,在购买辣条时,相关负责人并没有料到会引发后续的问题。
网络搜索“死神辣条”,不乏各种试吃挑战视频,这也引发了更多的人好奇购入。封面新闻记者从某大型电商平台购买了一包“死神辣条”,在包装上,明确注明了“整蛊玩具”以及“禁止吞食”几个字。记者查询包装上的公司名称、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号等信息,全都无法查到。
在国内大型电商平台上,这种“死神辣条”不仅有数家店铺在出售,销量还都十分可观。看商品评价,不乏有人反馈“辣住院了”,“吃完就胃痛,一直疼”,“舌头疼死,喉咙疼死”等等。
12天后刘小雪的胃镜结果
在吃完“死神辣条”12天后,因为胃部持续不适,刘小雪到医院进行复诊,胃镜结果为“慢性非萎缩性胃窦炎”,这是不是死神辣条引起的?她仍在苦苦追问。
律师:非自愿签离职协议可主张无效
“首先,公司对员工的这种体罚制度显然是违法的,无视员工的身体权、健康权;不管是不是员工自己“二选一”选择的,显然吃辣条吃坏肚子这件事,是履职期间发生,是公司对员工进行不当处罚的直接结果,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市法典航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德志律师表示,就这个方面,公司应当赔偿员工医疗费、交通费等直接损失,如医嘱建议应补充营养、卧床休息,还应赔偿营养费、误工费等。但吃辣条是否会引发后遗症、是否需要后续治疗、如何赔偿,则存在操作层面的难度。“除非有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但就目前司法实践而言,如果仅仅是胃部炎症等疾病,能够鉴定后续治疗损失的案例很少。”张律师说。
另一方面,就刘小雪认为公司强迫自己签下离职协议一事,张律师说,刘小雪可以在后续劳动仲裁中主张该协议无效,或者就该协议的效力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无效。
“如果有录音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自己在被胁迫或其它非自愿情况下签订了离职协议,是可以主张这个民事行为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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