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家暴跳楼致截瘫女子已离婚 男子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2020-07-29 22:19:44河南商丘柘城县遭丈夫家暴跳楼女子离婚一案有了新进展。
7月29日晚,从当事人刘女士处获悉,柘城县人民法院于7月28日判决刘女士与窦某某离婚。
刘女士提供的离婚判决书显示,婚生儿子由刘女士抚养,被告窦某某支付抚养费用,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刘女士29日19时许发微信朋友圈称:“解脱二字,足以诠释。只等刑事案件给我公平的结果。”
此前报道,2019年8月,河南商丘柘城县刘女士不堪丈夫窦某某家暴,为逃生从二楼跳下致双下肢截瘫。
柘城县人民法院2020年7月25日发布通报称,6月5日,刘女士通过网上立案,起诉与窦某某离婚。7月14日,柘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由于双发调节意见分歧较大,法院不再进行调解,案件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