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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不能再拖了 60岁以上哪个企业愿意雇佣

2023-02-23 13:09:29

而超龄劳动者和单位是“劳动关系”吗?《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此给出的否定答案,其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这意味着,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目前是无法继续正式参加社保的。

“一刀切”的尴尬现实

现实中,超龄劳动者继续劳动的情形非常普遍,很多人还是在一线从事辛苦的体力劳动,面临严重的劳动危险。就像这次事件当中的“快递老哥”,一把年纪还在从事很辛苦繁重的快递分拣工作。

超龄劳动者被雇佣之后,一般人社部门会将之归类为“劳务关系”。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一字之差,权利义务却相差很多。

劳动关系是有严格的工伤、医疗等保障,而劳务关系则是劳动者作为“卖方”向单位提供劳务,单位不需要提供相关社会保障。这意味着,一样是劳动者,却因为超过了法定的退休年龄,雇主的责任天差地别。

这也使得超龄劳动者的境遇雪上加霜:工作是最辛苦的,权益却难以保障——无法交社保,通常由企业代买意外伤害保险,而这种商业保险的覆盖范围、赔偿金额比工伤保险相差很多。

于是,一些企业为了省用工成本,偏好录用这些超龄劳动者;而一些企业为了规避风险,则不愿意录用超龄劳动者,甚至一些地方为解决超龄农民工问题,在建筑业搞了“一刀切”的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