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应殡仪店销售锡箔元宝被罚 背后的真相让人始料未及
2023-04-05 13:45:362023年3月27日,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受当事人委托,将锡箔元宝2袋移交长兴县民政局,予以销毁处置。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建议立案查处。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2袋锡箔元宝。
据了解,长兴居安殡仪用品店成立于2022年,位于湖州市,企业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是一家以从事居民服务业为主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机关是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月5日上午,潮新闻记者联系了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称,这一情况属实。
潮新闻记者检索发现,因销售类似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而被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的并非个例。浙江政务服务网的一条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3月22日,长兴县一家副食便利店因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被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没收违法财物纸冥币2刀,锡纸元宝2包。
根据处罚文书中的法律依据,潮新闻找出了具体的条文阐述——《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但有网友提出质疑:究竟哪些物品属于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法律法规的条文中并没有详细阐述,如此处罚是否存在一定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