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分手后拿私密视频敲诈前女友 搞不懂 拍这种视频的人心里想法
2023-04-05 13:47:50据郑某反映,分手后他还一直有点不甘心,可已经被阿靓删除好友的他,想再联系阿靓已联系不上了。
2020年的一天,郑某直接把一段视频发给了阿靓的朋友阿欣。他知道,阿欣一定会将视频转给阿靓。这是一段郑某与阿靓的性爱视频,之前两人还是男女朋友时拍的。
果然,收到这段视频后很震惊的阿欣,又将视频转给了阿靓,愤怒的阿靓马上联系了郑某:“你要干嘛?”
交涉后,郑某提出了要求,“拿2万块钱来吧,不然我会把这些视频发给你的各个朋友”,“我手上还有一些视频,会慢慢公布的”,“收到钱后我就把这些视频删除”。
为了那些视频不再外泄,阿靓不得不答应郑某,向他转了2万块。后来,阿欣获悉此事,鼓励并陪同阿靓报了警。
2021年5月,郑某被抓获,他认罪认罚,将钱退给了阿靓并恳请阿靓原谅他。
2021年9月,罗湖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对郑某提起公诉。考虑到认罪认罚、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决郑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罗湖检察院在文章中表示,现实中,深圳就发生过多起这种案件:情侣分手后,一方拿私密照片、视频等找另一方索要钱财,答应收到钱后便删除照片或视频,结果却是一次又一次索要钱财,甚至高达百万,对方饱受财产与精神上的双重折磨,最后不得不报警才终结此事。
现实中看,情侣分手后一方拿私密照片、视频等骚扰对方的,主要有三类情形:一是索财。出于各种原因如觉得恋爱时花费了钱财、看对方有钱不平衡、看对方有了新情侣心里不顺、自己经济恶化了、涉毒涉赌急需钱财等,于是拿出之前拍摄的照片、视频,以公开或发送某人某群体相威胁,索要“分手费”“补偿费”“青春损失费”等,甚至一次次地要钱。此种做法涉嫌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