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直播乱象:有人打擦边球 现在的三观真的是被颠覆了
2023-11-23 22:30:54这种为了流量和礼物,出现“擦边球”性质的言语、动作等行为是否触犯法律?重庆执业律师聂炜昌告诉记者:“在直播中打擦边球的挑逗行为,本身就容易触犯平台直播规则,可能遭到警告、下播、封号等处罚。直播是公开传播,一旦被认定为传播色情信息,就可能会因传播淫秽信息违法。今年7月,广东河源就有一名25岁女主播讲黄段子、做不雅动作构成了传播淫秽信息的违法行为,被警方拘留。”
直播猝死:暴露权益保障短板
在某些大学生或者打着大学生旗号的直播可能违法的同时,另一个问题“权益保障”也随着河南大学生主播李昊(化名)直播猝死暴露出来。
据《长江日报》报道:“涉事公司河南琴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表示,公司与李昊签署的是《主播及公会合作协议》,双方没有雇佣关系或实习关系,李昊是结束工作后在自己租住的出租屋内死亡,与公司并没有关系。”
就大学生李昊意外猝死的案例,聂炜昌律师表示:“从目前的新闻报道看,李昊没有与直播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只是合作关系,大学生兼职提供直播服务,直播公司支付相应报酬,同时直播公司也没有强制要求李昊在夜间进行直播,所以李昊的猝死很难被认定为工伤。”
为了解大学生直播的更多内幕,上游新闻记者采访了一名直播公司负责人陈先生(化名),他表示:“我们公司主打美食、带货,平时不喜欢签在校大学生,因为她们直播时长很难保障。就我了解,大学生直播主要有三类,一种是自己播,主要以聊天、颜值、才艺为主;第二种是大学生与直播公司、直播公会签约,以颜值、才艺、游戏为主;第三种是实习播,部分传播学相关的职业学院和高校,会让大学生进行直播实习,之前我们就接待过一位为了写论文干直播的硕士大学生,这种主要是做直播带货。”
像李昊这种与直播公司签约,意外去世只能拿5000元抚慰金的情况,陈先生表示:“这并不奇怪,现在已经过了播什么都能火的时代了。主动签大学生的直播公司和公会,一般都不愿冒险,只会以量取胜,先签合作协议广泛撒网,等部分大学生脱颖而出后再签艺人合同重点培养。虽然表面上大学生既能获得80%的礼物分成,还能有公司的帮忙推广,前景一片光明,但实际上一旦直播效果不佳,大学生会没什么收入。而且大学生不懂合同里的陷阱,甚至还会因为违约而赔钱。”
今年7月,一起大学生与文化公司的违约纠纷曾引发关注:大学生小宇(化名)相貌俊朗且有想当艺人的想法,2020年8月,他签约了上海一家文化公司,约定小宇作为文化公司专属艺人,并规定了演艺活动标准,包括短视频配合录制时长、直播配合时长等要求。后因小宇在上学多次缺席拍摄任务,双方发生矛盾,文化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宇继续履行合同、赔偿违约金900万元。此案经过一审二审,2023年7月法院最终判决小宇支付文化公司违约金50万元。
乱象整治:五个方面加强引导
重庆大学新闻传播学教授张小强分析,排除部分打着大学生旗号吸引流量的主播,真正的大学生直播出现有三点原因:“第一是经济原因,直播可以带来一定经济收益;第二是技术原因,当前各种直播手机就能完成,大学生直播不需要太多成本;第三是个体原因,直播作为媒介可以和受众实时互动,能满足大学生展示自己或者其他心理需求,部分成年人都会沉迷其中的,何况是大学生。”
就目前大学生直播出现的乱象,张教授表示:“大学生开直播到底合不合适?我认为还是要看直播内容和时间。如果积极向上、反映大学生生活或其他风貌、又不影响学业,是没有问题的。只要符合法律相关规定,学生权益能得到保障,不违背公序良俗,即使有一些商业内容也无伤大雅。毕竟直播是一种新的媒介现象,我们很难禁止大学生使用。但是如果大学生直播出现时间过度、侵犯隐私、内容低俗等问题,影响到学业和未来,社会、学校、老师和家长就应该给予正确引导,做好管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