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称除了炒股没有做过错事 劳荣枝将会被法院怎么判决?
2020-12-23 20:56:00经过两天的公开开庭审理,备受关注的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一案于今日(12月22日)下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庭审结束,法院宣布休庭,将另行择期宣判。
记者全程旁听此案,在该案刑事部分辩论期间,控辩双方均就劳荣枝是否犯故意杀人罪,其抢劫罪是否有致人死亡、入室抢劫的加重行为,绑架罪是否存在致人死亡的加重行为进行了辩论。
22日,前来参与庭审的被害人之一熊某的弟弟熊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自己是看到新闻后才知道劳荣枝落网且案件会公开审理,这些年来熊某一家的惨遭杀害对其家人伤害巨大,希望法院能判处劳荣枝死刑。
检察院指控其犯故意杀人罪,“主观恶意极强”
在22日下午的庭审过程中,法院调查阶段结束,进入了法庭辩论阶段。检方指控,劳荣枝伙同其男友连续实施犯罪,犯罪事实清楚,四起案件均由两人共同实施,两人均系主犯,作案分工明确,两人共同商议作案对象、地点等,且常州案证人刘华证言直接印证,两人实施犯罪时,均对被害人进行死亡威胁。
↑庭审现场
检方指出,劳荣枝在被审时说“杀人的事情主要是法子英干的”、“我们只是分工”、“点一把火烧了”等言论,均反应劳荣枝有明显的犯罪故意,每次犯罪后,劳荣枝都携带谋取的巨额财富独自先行潜逃,这证明劳荣枝有无数次逃离的机会,劳荣枝称其被法子英胁迫的辩解不合常理,所得非法财产也是由两人共同挥霍。
检方还指出,劳荣枝的多项辩解不成立,她一边说法子英逼她做饭洗衣服,一边又说法子英会给她洗衣做饭;一边说自己不用靠抢劫能工作和生活,一边与法子英共同生活三年共同犯罪;一边称自己和法子英心照不宣,一边又说不知道法子英杀人;一边说自己同情弱者,不会捆绑女性,一边又在温州案中说只关心法子英不担心其他两人;一边在作案时积极销毁指纹证据,一边又说自己是被胁迫不屑于犯罪;一边说自己从来不会说谎,一边在四起案件中和逃亡生活中欺骗他人。
↑被害人熊某弟弟说,这些年来哥哥一家惨遭杀害对其家人伤害巨大
在1996年南昌案中,劳荣枝辩解自己离开时熊某还活着,熊某的死亡时间是下午且被分尸,分尸的时间很长,在时间上劳荣枝有可能在场。劳荣枝供述中称自己提出剪电话线和纵火,与她不屑于犯罪的辩解,检方认为不合常理。
检方综合分析了劳荣枝在合肥案中的犯罪行为。劳荣枝供述她明知法子英说要杀一个给殷某看,劳荣枝还是去购买了旧冰箱,和法子英一起挪动装有成块尸体的陆某;法子英落网后,在1999年7月24日第一份供述中编造了一个故事,直到4天后房东在出租屋发现尸体报案,给劳荣枝4天的逃亡时间;法子英3次交待劳荣枝杀掉殷某与劳荣枝供述一致,以及劳荣枝亲笔写下的“他的同伙会让我比刚才那个人死得还快”的字条,证明劳荣枝主观恶性极大;法子英在被审讯回避是否杀害殷某以及殷某被勒死的死亡方式,不符合法子英的杀人方式更符合女性的犯罪手段。多项证据证明劳荣枝和法子英均系主犯,殷某被劳荣枝杀害,应予以认定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
检方认为,劳荣枝伙同法子英实施多起犯罪,致人死亡,应认定其犯有抢劫罪、且具有致人死亡、入室抢劫的加重行为;犯绑架罪且存在致人死亡的加重行为;而在合肥案中,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劳荣枝犯罪的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意极强、社会危害性极大;劳荣枝受过良好的教育,她没有抵御诱惑、希望通过捷径获得大量财富,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数罪并罚,应予以严惩。
受害者律师:劳荣枝有强大的意识和非凡的表演才能
庭审中,合肥案被害人陆某妻子朱大红要求严惩犯罪,对劳荣枝从重处罚,并要求劳荣枝赔偿丧葬费、生活费等共计134余万元。
朱大红的法律援助律师刘静洁指出,劳荣枝伙同法子英犯罪导致陆某死亡,法子英伏法后陆某的家属未获得一分赔偿。陆某的去世后意味着家中的顶梁柱也塌了,陆家一度陷入绝境。
↑朱大红法律援助律师刘静洁接受媒体采访
刘静洁认为,劳荣枝有强大的意识和非凡的表演才能,以其柔弱的表现欺骗所有人,劳荣枝在法庭里声泪俱下说自己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但当她养着狗,学钢琴、画画时,未曾想到在贫困中挣扎的朱大红及其家人。且目前劳荣枝能赔偿的只有她被抓前的3万元积蓄,希望劳荣枝能拿出更多赔偿。
劳荣枝表示她尽其所能赔偿,但她的赔偿能力有限。劳荣枝的辩护人则认为,陆某由法子英杀害,劳荣枝没有直接参与杀人,与陆某的死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不应承担责任;即使法院认定陆某的死劳荣枝也有一定责任,原告提出的医疗费、交通费等没有实际发生,应只承担丧葬费和与丧葬费有关的费用。
对于该起案件中另一名死者殷某,劳荣枝称对方是合肥坐台后第一个联系她的,不是她物色的对象,她知道殷某没有多少钱,“如果由我实施、策划,我会选择老板,不会找殷某。”
劳荣枝承认抢劫罪、绑架罪 不认可故意杀人罪
劳荣枝的辩护律师认为,检方指控的部分事实存在瑕疵,缺乏相关证据的佐证;在合肥案中,劳荣枝未承认购买冰箱,她在此案件中只存在绑架行为,且法子英案合肥法院的两个判决均认定殷某系法子英所杀;其认可劳荣枝犯抢劫罪、绑架罪,但认为除被害人陆某以外,均是法子英在劳荣枝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被害人杀害,劳荣枝的犯罪行为不具有致人死亡的加重情节;在量刑方面,劳荣枝有悔罪的表现,且愿意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罚。
↑南昌市中院
在法庭辩论期间,面对检察院的指控,劳荣枝将声音提高了一些,“我不认可公诉人指控的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我承认。”
她再次强调自己是在法子英的胁迫下才参与作案,她也是受害者而不是得利者;她在和法子英生活期间被法子英控制、胁迫,导致多次堕胎,她36岁的时候确诊患有宫颈癌与死神擦肩而过、被打头骨凹陷等;非法所得财产也是由她暂时保管,在部分案件中只是配合法子英,且杀人的犯罪后果她均未预见。
劳荣枝还称,自己在外逃亡时和别人相处很好;她在厦门的一段时间一直和一名男性住在一起,男方也不让她工作;她被抓前的男友也是她的老板,她每天到男友的钟表店上班。劳荣枝称她逃亡的20年来,除了炒股、辨别方向不对,从来没有做过错事。
劳荣枝声泪俱下地拿着手稿进行最后陈述后,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休庭,将另行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