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住房公积金政策出现新变化 希望公积金带压过户全国推行
2023-03-12 19:30:31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2月末,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允许符合购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与开发企业或卖方签订协议,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作为购房前期资金。
1月,四川达州印发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十条措施的通知,允许没有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的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为子女或父母在达州市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在达州市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允许缴存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为成年子女或父母贷款。
另外,使用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缴存人在本人公积金账户中留足贷款额度5%后,可申请提取其账户余额支付首付,实行“又提又贷”。
除了南京、达州等地今年跟进公积金购房政策外,监测数据显示,自2022年以来,已有福建福州、广东珠海等超20个省市陆续出台新政,允许购买商品住宅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出台相关政策的城市持续扩围。
这些变化也值得关注!
除了上述变化外,多地还推出支持公积金“商转公”、社保卡提取公积金、延长还款年限等。
“商转公”方面,江苏扬州2月提出,启动开展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简称“商转公”)业务。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此举是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普惠作用,有效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还贷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