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大校长回应吴幽未兑现1100万捐款 社会公益性赠与不可以撤销
2023-03-15 16:59:55会想尽办法把捐款落实
3月14日,吴幽本人录制视频在社交媒体上发声,称自己对中国矿业大学具有很深的情感。在偶然中,他通过一名校友介绍,与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基金会成员认识。
2019年6月1日,中国矿业大学110周年校庆纪念日。那段时间吴幽的业务发展势头良好。校方希望他“给学校做一些支持和回馈”。吴幽称,恰逢学校110周年校庆,便提出了捐款1100万元这个数字。自己曾询问过学校是否可以捐出价值1100万元的比特币,但校方表示无法接收,于是他决定捐赠1100万元人民币,并于2019年4月与校方签署协议。
吴幽在社交媒体上称,协议签署后,他的比特币在很短的时间内爆仓,数字资产几乎归零。同时,他名下基金所投资的项目出现了严重的流动性危机,他个人也陷入了巨大的困难中。
他表示,自己与中国矿业大学有保持沟通。2021年,吴幽向学校提出了将他在“镜湖基金”管理人占有的46%收益权捐赠给学校,但遭到校方拒绝,希望他以现金形式捐赠,“我们双方的沟通于是陷入了困境”。
在此之后,中国矿业大学通过法院发起诉讼。
吴幽称:“尽管我现在的确遇到了巨大的困难,但在这里我向大家保证,我会坚定不移地履行我的责任,想尽办法把1100万的捐赠款落实到位。不辜负学校、校友、公众、家人、朋友们的期待。”
3月12日14时许,吴幽称已联系到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该基金会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吴幽说有自己的想法,会给我们一份书面材料,等书面材料来之后会上报学校。”该工作人员表示,学校会在之后发布公告,“具体内容还没有定,正在开会讨论。”
据中国庭审公开网此前公开的庭审画面显示,庭审中还透露了双方签署的接受捐赠协议书的内容。2019年4月10日,被告吴幽及原告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签订了捐赠合同,被告自愿向校方捐赠1100万元人民币支持中国矿业大学教育事业发展。协议书提及,该捐赠是不可撤销的公益捐赠。但被告并没有按照约定将捐赠款项转入原告指定的账户。
庭审中,原告律师称,被告吴幽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到来之后,在履行过程中不积极,多次沟通采取回避态度,学校无法就合同履行行为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代。
原告代理律师同时表示,被告虽然遇到一定经济困难,但事实上具备履约能力。而吴幽则解释称:“自己手上有项目、基金等,不代表自己有现金。”希望校方给自己时间慢慢“出货”,或是接受自己多次提出的基金收益转赠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