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高1米85女子应聘少儿老师被拒 幼儿园老师确实不应该太高
2023-02-15 20:50:45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涉及妇女权益保障法部分)》。
妇女在求职上天生占有劣势,有着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况需要考虑。为此,北京市发布相关规定,招聘过程中,以性别为由拒聘妇女或者差别化地提高聘用标准,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降低薪资和待遇,限制晋升、评级等,辞退女职工,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等等属于违法行为。并且,根据违法行为造成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处一万元以上至五万元罚款。
相关法律是为了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保障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但我们明白,拒聘妇女的判定标准太过模糊,更多的还是一种警示作用。距离彻底消除就业歧视还太远,需要不断的努力。
你们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