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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图书馆复制古籍被收899元 这种学问不做也罢

2023-11-02 23:36:44

专家说法:

复制文献收费存在合理性

但收费标准可以再商榷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很多图书馆都会在古籍复印等收费标准后面标注收费的依据。例如在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中,就规定针对校外读者,民国书刊、普通古籍(清嘉庆及以后)复制费用为10元/拍,善本古籍为20元/拍等。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网站标注称,以上收费项目依据《北京市公办学校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大学收费管理办法》制定,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批后,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11月2日,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郭元婕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他认为目前很多图书馆对于古籍复印收费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通过收费减少部分读者对古籍的翻阅量,以起到保护古籍的作用,另一个原因主要是古籍在复印过程中本身就有人工成本的付出,以及设备的损耗,收费也是为了补充这部分消耗。

“但是如果费用过高,实际上会给真正需要查阅和研究这些古籍的读者设置了一个过高的费用‘门槛’,不利于让古籍发挥应有的作用和价值。”郭元婕说,尤其是对于一些没有经济收入或者收入不高,但是又确实需要查询复印古籍等内容的人来说,这样的“门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所提出的“发挥公共图书馆功能,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传承人类文明,坚定文化自信”宗旨是矛盾的。

郭元婕对红星新闻记者说,其实可以采取一些有效的办法去解决目前面临的这种矛盾。第一,是继续下大力度增加对古籍文献的电子化,例如有读者已经复印过的古籍,可以尝试去进行电子存储,这样未来再有人需要复制的时候,就没必要再去对原古籍进行复印,减少破坏古籍的风险。另一种方式,就是可否在现有的价格基础上进行调整。“因为对很多研究者来说,他需要复印的古籍内容可能不止一两页,而对很多学生或者研究者来说,复印几十甚至上百页古籍会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古代典籍的版权,根据《著作权法》等法律的规定,版权是在作者去世50年之后,转为公共版权。所以,国家图书馆收藏古籍的原作者已经去世超过50年,这些古籍的版权属于公共领域,图书馆可以合法的复制和提供这些古籍给读者查阅。

付建表示,市面上版权流失、著作权滥用等现象时有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图书馆要求用户复制文献需要收费且只能用于学术研究等规定存在合理性,对用户设置条件,要求用户借用文献要是正当用途,防止版权流失,更好的避免著作权侵权问题的发生。

“不过如果读者对目前的收费标准有异议,也可以向图书馆提供意见,因为根据图书馆法,也要求公共图书馆应当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定期公告服务开展情况,听取读者意见,建立投诉渠道,完善反馈机制,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