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态哥 社会热点

绝命毒师案终审:撤销涉毒罪名 这真是法治的进步

2023-05-25 21:50:18

毒品与非毒品之争

案卷材料显示,2005年起,张正波和大学同学杨朝辉设立武汉凯门化学有限公司,生产产品包括“3,4-亚甲二氧基甲卡西酮”“2,5-二甲氧基-4-溴苯乙胺”“4-甲基乙卡西酮”等,产品全部销往英、美等国家和地区。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4年11月25日,武汉海关驻机场办事处邮检科查获凯门公司的包裹,内有白色晶体“3,4-亚甲二氧基甲卡西酮”,系国家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该精神药品在该公司被编为“4号”产品。

武汉中院2017年3月28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其中提到,2013年,相关产品被列为国家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2014年后,杨朝辉等人依然继续非法生产上述产品,并向境外走私、销售。

一审判决认定,涉案的4名被告人中,杨朝辉负责产品销售接单、客户联络;张正波负责技术指导;冯静负责收取货款、下达生产指令、购买原料、包装发货及快递跟踪;鲍俊喜负责研发新产品、改进产品工艺及指导工人生产。4名被告人一审被判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被判刑罚最高为死缓,最低为有期徒刑15年。其中,张正波被判无期徒刑。

被告人上诉后,2018年4月25日,湖北高院裁定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同年11月27日,该案重审在武汉中院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