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男子因身揣逃犯身份证坐牢9年 这是真正的冤枉!
2023-02-22 10:11:20申诉阶段代理律师朱小董介绍,2005年2月,汕头中院已对刘西文的同伙作出判决。汕头中院做出的这份生效判决中,法院查明作案人员共8人,这8人中,不包括李四强。
朱小董认为,龙湖区法院这份用于“更正”的刑事裁定书,认定李四强为作案者之一,与汕头中院查明的内容冲突。相当于下级法院否定了上级法院的判决,使得汕头抢劫案中多出一名罪犯,同时,使得司法机关对李四强继续“错误”执行刑罚有了“法律依据”。
朱小董表示,裁定书可以更正的内容通常是判决书中的笔误。此案中,被告人主体错误,说明是审错了人,显然不是笔误。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主体错误”应当通过再审程序予以纠正。这份裁定书,涉嫌违法。龙湖区法院在后来向李四强家属出具的法律文书中提到,这份更正被告人个人基本情况的裁定不违法。
春节前后,李奎星到李四强坟前看望弟弟,他说将会继续帮弟弟申诉
同案犯否认“傻子”作案
李四强服刑期间,因表现良好,获得两次减刑,共减去刑期3年3个月。
2016年6月25日,他刑满释放。李四强的哥哥李奎星说,直到接弟弟出狱时才得知他最初是以“刘西文”的身份被抓的。李家人告诉北青深一度,出狱时,李四强已经得了重病。回到安徽利辛就住进了医院。时任村干部得知情况后去看望李四强。根据村干部描述,住院时的李四强脸色苍白,目光呆滞,门牙缺失,见了她也不说话,“冲他喊着说话,他才扭头看看你”。村干部也不相信,“凭他的智商,能抢劫?”
李奎星说,在家人陆陆续续问话中,李四强多次说出“刚到南京十几天就被抓走”“没有身份证”等信息。2005年以前,李四强没有办过身份证,李奎星怀疑有人故意让李四强使用刘西文身份证,陷害弟弟。得知弟弟的遭遇后,李奎星请了律师,决定为弟弟申诉。
2016年8月31日中午,在家人的陪同下,律师在病床前询问了李四强的经历,并制作了问话笔录。李家人说,李四强似乎感受到有人关心他的遭遇了,他向哥哥竖起大拇指,嘴里蹦出两“厉害”两个字。当晚,李四强没了呼吸。
2016年10月28日,李奎星向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法院递交了申诉书,李奎星认为判决李四强为抢劫犯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用于更名的刑事裁定书程序违法,因此要求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对李四强案再审,并改判无罪。
2017年3月28日汕头市龙湖区法院给出回复,认为李四强被抓时,身上有刘西文的身份证,身份证上的照片又像其本人,且在公安机关讯问和法院审判过程中仍继续冒名“刘西文”;并认为用裁定书方式更正被告人姓名不影响犯罪事实认定,不构成程序违法。龙湖区法院驳回了申诉。李奎星始终不相信“李四强一再主动冒名刘西文”,因为李四强连流利回答问题的能力也没有。他觉得,如果法官能认真看李四强一眼,能跟他说两句话,就能判断他有没有做案能力。李奎星继续申诉,遭汕头中院驳回。
2022年8月初,北青深一度记者找到了2003年汕头抢劫案中刘西文的两名同伙(已刑满释放)。
一位出狱的同案犯人员用文字写下不认识照片中的李四强,李四强未曾与他一起作案
其中一人看了李四强的照片后告诉记者,他不认识这个人,这个人没有与他们一起作案。得知照片上的人叫李四强时,他说,当年团伙里有两个姓李的,一个当时已经被抓,现已刑满出狱;另一个叫“小李子”,不是照片上的人。另一名同伙也称不认识李四强,称照片上的人没有与他们一起作案。
北青深一度从利辛警方获悉,2022年8月11日,利辛警方协助汕头警方将真正的刘西文抓获。同年9月16日,刘西文被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逮捕,涉嫌罪名正是抢劫罪。
李奎星说,刘西文被抓,是他给弟弟申诉6年来,第一次等到了看得见的进展。早在2018年,李奎星就已经申诉到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但一直没能得到回复。在得知真正的刘西文被抓后,他委托律师将刘西文同案犯的证言及刘西文被抓的情况作为新证据提交给了广东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