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割腕送医后跳楼 亲属索赔237万 这背后真相让人无语
2022-12-14 11:15:1912月13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人格权保护审判白皮书,其中通报的一起案例为:一女子因割腕受伤被送至医院救治,医院在其脱离危险后嘱咐家属需24小时陪护。但陪护期间,家属睡着,后发现割腕女子坠楼身亡。割腕女子亲属李某认为医院未对李某某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求医院赔偿237万余元。一审法院判决由医院承担15%的赔偿责任即 356136.45元,医院不服遂提起上诉。上海一中院改判医院补偿李某30000元。
【基本案情】
2020 年 7 月 1 日晚 7 时许,李某某因割腕受伤被送至 F医院医治。F医院对其进行手术治疗后即送至 ICU 病房,脱离生命危险后于7月2日将其转入普通病房继续治疗,并对其实施一级护理,医嘱家属需24小时陪护。7月2日晚11 时许,医护巡房时发现李某某不在病房,遂唤醒陪护家属并告知情况。7月3日凌晨1时许,李某某被发现坠楼身亡。事发后,派出所对李某某的亲属做询问笔录,亲属称“前天她割腕自杀, 被送到医院抢救回来了。这次又跳楼自杀了”。李某某的亲属李某认为,F医院作为公共医疗机构,未对李某某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故起诉要求F医院赔偿因李某某死亡而产生的各项损失合计 2377963元。
【裁判结果】